MARC状态:审校 文献类型:中文图书 浏览次数:79
- 题名/责任者:
- 民法总论/(德)莱因哈德·博克著 谢远扬, 郝丽燕译
- 出版发行项:
- 北京:北京大学出版社,2024
- ISBN及定价:
- 978-7-301-35140-6 精装/CNY198.00
- 载体形态项:
- 18, 1042页;22cm
- 丛编项:
- 法律人进阶译从.经典阅读
- 个人责任者:
- 博克 (Bork, Reinhard), 1956- 著
- 个人次要责任者:
- 谢远扬 译
- 个人次要责任者:
- 郝丽燕 译
- 学科主题:
- 民法-研究
- 中图法分类号:
- D913.04
- 版本附注:
- 据原书第4版译出
- 出版发行附注:
- 由Mohr Siebeck Tibingen授权出版
- 责任者附注:
- 莱因哈德·博克, 德国汉堡大学民事程序法和一般程序法荣休教授, 主要研究领域是破产法和仲裁法。谢远扬,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、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。中国政法大学讲师, 硕士生导师, 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、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法学。郝丽燕,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 (民商法), 德国波恩大学法学硕士 (Diplom-Juristin) 。取得德国北威州法律人候补文官资格, 德国科隆大学访问学者。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, 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、比较私法。
- 书目附注:
- 有书目和索引
- 提要文摘附注:
- 本书是莱因哈德·博克教授有关民法总则部分研究的集大成之作, 根据其2016年德文第4版译出。本书的内容按照传统的民法总则教科书的顺序展开。首先, 讨论了民法的基本理论, 即私法和权利理论, 包括私法的秩序、权利主体、权利客体、法律事实和主观权利。其次, 以私法自治原则为基础, 详细论述了民法总则部分的核心内容, 即法律行为理论, 包括法律行为、意思表示、合同、意思表示的瑕疵和法律行为的效力。最后, 讨论了法律行为的特殊行使行为, 以及新时代民法的发展, 包括代理、同意和消费者保护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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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书号 | 条码号 | 年卷期 | 馆藏地 | 书刊状态 | 还书位置 |
D913.04/4404 | 72624109 | 社会科学第二书库(8F) | 可借 | 社会科学第二书库(8F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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